《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首次发布
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5月16日首次发布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该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该标准明确指出,《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比本标准或地方标准严格时,应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执行。
同时该标准要求,新建企业自2014年7月1日、现有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编辑点评
新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即将在现有企业中执行。
本报记者曾经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GB 30770-2014标准是目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最为严格的排放标准。该标准规定的废水hg、cd、cr、pb、as的排放浓度限值比《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对应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严格9倍、4倍、6.5倍、4倍、4倍。
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特别排放限值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因此希望执行标准的地方,应结合实际情况,公平执法。
印染企业准入公告落实座谈会在京召开
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在北京召开了落实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座谈会,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和部分省市工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就落实《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落实《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印染行业转型升级重点方向进行了研究讨论。
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王伟表示,印染是纺织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是提高纺织产品附加值的重点所在。为加快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提升印染产品质量,提高印染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印发了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并于2012年开始了印染企业准入公告工作。
在各地工业、环保部门以及印染企业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公告了两批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公告119家企业,第二批公告80家企业)。据了解,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正在大力推广该公告。
编辑点评
《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标准有些高。日本一条平网印花生产线,只需1.6人操作,而中国则需要4人。但并非劳动成本高,其价格就能“水涨船高”。以浙江为例,印染平均加工费为每米3.01元,而日本、韩国则高达每米30元。
从2010年到目前,全国已有近300家印染企业通过了《印染企业准入公告》。要通过该公告,企业产品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实施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等。
《印染企业准入公告》不是也不应该成为企业成长的拦路虎,因此为企业搭建服务平台是迫在眉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