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河北石家庄市质监局纤维检验所集中对市属各类学校开展了校服、军训服和床上用品专项执法检查,杜绝“黑心棉”和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截至目前,检查各类学校32所,检查学校集体采购床上用品61批次,合格率达98%,检查校服120批次,合格率达95%,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消费警示等宣传材料500余份。通过检查整改,大部分学校情况总体向好。
此次检查,对市属各类学校、幼儿园集团性购买校服(含军训服)、幼儿服装、床上用品及企业生产、销售上述产品实行报验制度。要求企业生产、销售的校服(军训服)、幼儿服装、床上用品标识(俗称吊牌)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要求。内容包括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号型规格、纤维成份及含量、洗涤方法、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产品使用期限、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应标明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安全技术类别,内在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同时,该市质监局要求各生产、销售企业销售或学校、幼儿园集团性购买上述产品,须在产品交付2个月前将欲售产品样品按规定的数量报送市纤维检验所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购买。
在此,该市纤维检验所发出提醒,新生购买上述产品时,要选择张贴有省纤维检验局产品质量合格报告的公寓管理部门,切忌购买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同时,该局明确提出,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公寓管理部门将对学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进行登记造册,如发现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质监部门将提示学生进行更换,并对销售者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