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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八成多消费者网购遇夸大宣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703
收到的实物与宣传图片完全不符是多数消费者在网购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近日,中消协和北京市消协公布了对消费者网络购物情况的调查结果,八成多消费者网购遇夸大宣传。

中消协:八成多消费者网购遇夸大宣传


收到的实物与宣传图片完全不符是多数消费者在网购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近日,中消协和北京市消协公布了对消费者网络购物情况的调查结果,八成多消费者网购遇夸大宣传。


商家虚假宣传泛滥


网络广告是消费者网络购物的主要依据,但仅凭浏览网页消费者很难判别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因此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被大打折扣。根据市消协调查,在参与问卷的2295名消费者中,81.61%表示有买到实物与宣传不符的网络购物经历。

据市消协调查,部分网络商品经营者为达到引诱消费者的目的,对商品的功能特性进行子虚乌有地宣传,过分夸大其优点、效果,不少外观图片经过处理与真实存在较大差距,让原本平常甚至劣质的产品在“被包装”之后“粉墨登场”,成了精美的“畅销品”。


7日后悔权成摆设


作为新《消法》的明星条款,7日后悔权实施后频现落地难题。据市消协公布的数据显示,67.32%的消费者表示“7日无理由退货”遇到过障碍,80.57%的消费者表示网站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是对“7日无理由退货”设置门槛。市消协认为,新《消法》赋予网络消费者“7日无理由退货”的“反悔权”,但由于各方对“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其执行情况现阶段仍然不尽如人意。

对于此次调查,市消协认为,早日出台对网络购物行业的诚信自律和有关网络购物法律法规细化措施,或将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贡献。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此前也表示,按照新《消法》条款,商家提前约定且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是否可以随意进行约定还需进一步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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