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市芦淞区某服装市场经营的朱某和贾某夫妻俩,是红豆集团某下属品牌的湖南总代理。为追求高利润,夫妻俩制作了部分假冒商标标识,找小作坊将其缝在无商标标识的服装上,当作正品出售。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朱某和贾某提起公诉。
2009年下半年,朱某拿到了红豆集团某下属品牌的湖南总代理资格。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夫妻俩认为利润过低,便打起了歪主意。贾某在广州找人制作了4000余套假商标标识,朱某则从浙江、北京、福建等地的一些服装生产厂家购进无商标标识的服装,然后再找小作坊把假冒商标缝上,当作正品出售。
“每条休闲裤的成本少了30元,每件夹克的成本少了65元。成本低了,我们的生意就好多了。”事发后,朱某交代,假商标是按照真商标的模样做的,再加上店里也有正品,所以一般人分辨不了真假。
2013年11月,红豆集团打假办的工作人员来株洲例行检查,在朱某的店内发现疑似假冒商标的服装。他们检测发现,该商标系假冒,服装也不是红豆集团生产,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在朱某的门面和仓库内查获各类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1550套,服装总价值为27万余元。
截至被查获之日,朱某和贾某夫妻俩销售假冒红豆集团某下属品牌的服饰共获利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