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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市对秋蚕生产和蚕茧交售提出新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12   浏览次数:662
针对秋蚕的饲养特点,必须以防病防毒为重点,狠抓关键技术措施,加强饲养管理,确保两秋蚕优质高产、高效。

针对秋蚕的饲养特点,必须以防病防毒为重点,狠抓关键技术措施,加强饲养管理,确保两秋蚕优质高产、高效。现将有关秋蚕生产和秋茧收购的要求敬告广大蚕农朋友们:

一、稀放畅养,确保大蚕良桑饱食

蚕头稀密均匀是蚕儿发育整齐的重要因素。确保四龄期一张蚕种达14-16平方米,五龄期30-40平方米,达到一蚕三位,并保持正常通风换气,使蚕室(大棚)内空气畅通新鲜。

蚕儿三眠蚕前不得采用下部叶(防叶质过老、防中下部桑叶残留农药过多造成蚕儿中毒)。四龄蚕开叶不用老叶、选用适熟叶。五龄期前两天要合理用叶,第三天开始要喂足桑叶,一张蚕种每天要喂足180-200斤桑叶;一秋蚕一定要采取隔行采叶(既促进桑园通风透气,提高桑叶质量,又能保证下部叶加速光解残留农药、减少农药中毒),确保一、二秋蚕都能吃到好的桑叶,同时要认真抓好桑叶的采、运、贮,严防桑叶发热变质,降低大蚕的发病率。

二、加强防病,确保无病高产。

(1)五龄盛食期前,每天早晚各用一次大防或小防等防病药剂。(2)适时添食抗生素,努力提高蚕体免疫力,四、五龄开叶后用抗生素添食1-2次(下雨天除外)。拌药后的桑叶要凉干20-30分钟再给桑,禁止一拌就给桑,尽量减少蚕座湿度。(3)2-3天用熏毒威进行蚕体蚕座熏烟消毒一次,每立方米1克,每袋可熏50立方米。蚕座中没有桑叶时熏烟,密闭30分钟,开门开窗通风半小时以上再给桑。要及时发现淘汰迟眠蚕和弱小蚕,防止混育感染。(4)在三、四眠前后要及时提青分批,加强管理,淘汰迟眠蚕和弱小蚕病蚕,淘汰的病蚕不能乱丢,应放入石灰缸并盖好。(5)及时使用灭蚕蝇,防治蝇蛆病。用灭蚕蝇500倍添食(1毫升加水1斤),四龄中用一次,五龄第2、4、6、8天各用一次。上蔟前可结合添食脱皮激素、诺氟沙星一起添食(4斤水加1支蜕皮激素加4毫升灭蚕蝇加4粒诺氟沙星胶囊),见熟5%时添食。(6)严禁大小蚕混育、混养,饲养二秋蚕前对蚕室、用具要进行消毒,与一秋蚕严格分开饲养,以防交叉感染而发病。(7)大棚加盖草和遮阳布,加强蚕室通风换气,防热防闷。

三、严格防毒,努力避免毒害损失。

(1)接触使用过农药的蚕农近期不采叶养蚕,防止发生蚕儿农药中毒。

(2)靠近其它农作物的桑园,在采叶前要先试喂三顿,无毒后才能大面积采叶养蚕。

(3)当蚕室周围治虫前,蚕室关闭门窗,防止空气中含毒,使蚕中毒;在桑园周围治虫,一是注意风向,二是不使用弥雾机,三是不使用禁用农药,防止治虫药液随风气流污染桑叶。(4)发现农药中毒,要立即撒新鲜石灰粉,使蚕停止食桑,然后除沙,通风换气。查明毒源,如桑叶有毒,改喂新鲜无毒叶,如是空气中毒,要立即关闭门窗。(5)避免蚕区使用违规农药。请广大群众在蚕区蚕期内不得销售、使用以下对家蚕安全有影响的农药:沙蚕毒素类[杀螟丹、杀虫双、杀虫单、杀虫磺、杀虫环单剂及复配剂农药等];甲脒类[杀虫脒、双甲脒单剂及复配剂农药];吡啶类[啶虫脒单剂及复配剂农药];生物农药类[阿维菌素、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绿僵菌及病毒多角体单剂及复配剂农药];昆虫生长调节剂[保幼激素类似物、苯甲酰基脲类(灭幼脲、氟铃脲、氟虫脲、氟啶脲等)单剂及复配剂农药];氯虫苯甲酰胺[氯虫阿维菌素、菊酯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的灭虱净农药或兽药];说明书上注明蚕区“禁用”或“慎用”等字样的农药。

四、做到适时开秤,按质论价。

今年秋茧价格仍然较高,江苏民星公司确保秋茧价格在同等质量前提下蚕农得到的实际茧价明显高于周边县市正规收购企业平均水平。蚕茧收购高峰后十天左右发放茧款。茧站对化蛹成熟的蚕茧将及时收购,并组织好约期交售,有奖交售。蚕茧站开足窗口、配足人员和收购设备,提高收茧速度。实行优茧优价、劣茧低价,拉大优茧与劣茧的价格差距。对不听蚕技人员指导、人为破坏茧质或蚕茧质量极差造成茧站无法按标准收购的,其责任由有关蚕农自己负责。将努力杜绝人情茧、关系茧,请广大蚕农不要跨区域交售蚕茧,不要轻信茧贩谣言,不要将蚕茧交售给茧贩。蚕茧收购实行电脑开票,敬请蚕农交售蚕茧时带合作社社员证、报户主姓名和户主身份证号码(或合作社社员证号)。

五、加大蚕茧市场管理力度,巩固茧丝绸产业化经营成果。

茧丝绸是我国的特色传统产业,今年国家对蚕茧收购将继续强化管理。明确未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购、经营、贩运蚕茧。各级各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无证收烘和非法收购、贩运蚕茧行为严厉打击,欢迎广大蚕农积极举报(举报电话:85272106)。请广大蚕农积极支持全市茧丝绸产业化运作,只有龙头企业和各丝厂稳定健康发展,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广大蚕农长远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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