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服装出口商表示了他们对原材料和辅料进口关税支付的宽限期的结束的担心。
根据目前的进出口税法,那些进口原材料和辅料生产出口商品的企业得到了275天的关税支付宽限期。
调整进出口税法和税收管理法的草案取消了税收支付的延期,要求企业在结关之前纳税,或者得到一个信贷机构提供的担保。
越南此举部分来源于这种现实:许多出口商利用这种规则的有利条件避税,引发税务机构的困难和国家预算的损失。
然而,取消这种宽限期将给那些合法经营的企业带来压力。
西贡第三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范春红说:“我们感觉到我们好像站在随时可能打开的活动门的上方”。例如,如果这种规则在今年第四季度应用,我们将支付260亿越南盾的进口税,在2013年上半年,这个数字可能达到500亿越南盾。我们能够得到现金的唯一方法就是贷款,但是利率相当高。
越南越进服装公司的出口官员Nhu Hong Hanh说:“对FOB合同,原材料和辅料根据临时进口和转口商品分类,因此没有必要迫使企业立即纳税,这种税的退税程序相当复杂和麻烦。
越南纺织服装协会(Vitas)的副会长邓芳荣说,协会已经向财政部递交了一份文件,要求重新考虑这项建议。然而,财政部没有决定企业是否应当立即纳税。他们应当要求商业银行提供担保,但是他们并不是都能够满足银行的要求。
担保程序引发了出口商的困难,因为他们持续时间长,涉及资产抵押或者临时东京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