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月21日通报女装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在抽查的151批次产品中,有3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率为22.5%。
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涉及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纤维成分含量、缝口纰裂程度、标识等。其中,标称中山市小榄镇金都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妮雅”女套装甲醛超标;标称深圳市丹诗格尔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丹诗格尔DANSGER”女裤(12210611)耐水色牢度项目不合格;标称广东圣玛田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玛田”连衣裙(2012年3月)缝口纰裂程度项目不合格;标称珠海威丝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威丝曼”连衣裙(2012年3月16日)pH值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东莞、汕头、汕尾、揭阳、顺德等11个地市(区)109家企业生产的女装产品共151批次,依据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女装产品的标识、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及缝口纰裂程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