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7日刊登《这件皮尔卡丹西服吊牌与面料实际不符》的稿件后,皮尔卡丹的生产企业天津津达制衣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并发声明表示将召回相关服装。
7日下午,皮尔卡丹西服在山东的代理商——— 山东利源盛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济南日报提供了一份由天津津达制衣有限公司发出的《召回声明》。《召回声明》指出,自2012年2月5日至7月20日,该公司生产的皮尔卡丹牌休闲西服在济南地区共销售6件,其吊牌标注的面料成分含量为羊毛60%、亚麻20%、桑蚕丝8%、涤纶5%、亚麻3.5%、大麻3.5%,实际成分含量为羊毛58%、亚麻19%、桑蚕丝10%、聚酯纤维6%、苎麻7%。
该《召回声明》表示,按照纺织含量标识的相关规定:对于含量大于15%的纤维,其允许出现的偏差为5%;而对于含量小于或等于15%的纤维,其含量允许的偏差为标准值的30%。据此,吊牌含量标识中羊毛、桑蚕丝及第一个亚麻的含量均在合理范围内。聚酯纤维为涤纶的学名,其名称标注不够严谨,但纤维的含量在合理范围之内。面料成分中的苎麻在吊牌标注中分别为亚麻(英文标注为苎麻,中文有误)和大麻,但并不影响商品的使用价值和穿着功能。天津津达制衣有限公司在《召回声明》中向消费者致歉,同时表示将召回上述服装。
对此,纪万昌表示,除公开致歉外,他希望天津津达制衣有限公司以公告形式召回相关问题产品,并将公告在相关卖场的皮尔卡丹专柜进行张贴。如果厂家能够真诚地召回问题产品并公开致歉,他和当事人都愿意放弃索赔。对于他的要求,山东利源盛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最终态度以该《召回声明》为准。